聚合物分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
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一、设立开放研究课题的目的
在重点实验室推行开放研究课题,是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氛围,实现重点实验室的开放效益,开辟立足国内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渠道。开放研究课题基金主要由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和复旦大学对本实验室的拨款予以支持。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用于吸引和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来实验室开展聚合物分子工程学的深入研究,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学科水平和科研水平。

二、主要科研方向与近期目标
主要研究方向:聚合物分子工程学,包括:
1、高分子结构与性能
在分子水平上研究高分子的结构和性能是聚合物分子工程的基础。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对高分子物理的当今前沿领域如高分子统计理论、粘弹性的分子理论、高分子体系的临界动力学行为、高分子液晶复合体系的结构性能关系、高分子结晶等开展深入,加强国际合作,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多组分聚合物体系
着重于在分子水平上理解和建立高分子间的相互作用和高分子的相容性、共混物的物理状态以及物性之间的关系。发展新的共混技术和新型材料。对分子间的络合和缔合作用以及嵌段离聚物的自组装行为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加强国际合作,并将研究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
3、聚合反应及功能与生物大分子
这是当今高分子科学中最活跃也是最具挑战性的研究领域之一。着重于通用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化、生物相容性材料、人造器官(脏器)、医用新材料、可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等基础研究,促进高分子科学、生物学、医学和药学等学科交叉,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和原创性研究成果,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对象
开放研究课题基金重点支持:高分子学科领域符合国际前沿方向的探索课题,国家和地方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的探索课题,有利于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课题,富有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等。
课题申请者(及联合申请人)一般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请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有同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两名推荐。申请人申报的课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章。申请人应保证履行做出的承诺。

四、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审批程序
每年受理两次开放课题申请,上半年至3月15日截止,下半年至9月15日截止。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复旦大学 聚合物分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书》。实验室聘请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同行专家对每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集中评审意见后,批准符合资助条件的开放课题和资助金额。
开放研究课题一般限1年完成,最长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实验室在每年3月底和9月底将批准资助的开放研究课题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开放课题的成果管理
对课题完成年限超过一年的,必须在课题进行的中期提交《开放研究课题中期报告》;课题结束后,必须提交《开放研究课题结题报告》。由开放研究课题基金资助完成的各项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应署名“聚合物分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Engineering of Polymers(Fudan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且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并列第一完成单位,相关成果资料应报送本实验室归档。由开放研究课题基金资助完成的各项研究成果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奖。研究成果的专利申请、成果转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按期结题的开放课题项目,研究成果或意义显著,经本实验室批准,予以滚动资助,追加资助金额,滚动资助延续时间1年或最长不超过2年。

六、在本实验室从事研究的工作时限
每一课题至少安排不少于0.5人年在本实验室进行开放课题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满4周按0.5人年计算,满2个月按1人年计算;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满12周按0.5人年计算,满6个月按1人年计算。

2007年5月修订

补充:开放课题的申请时间,与复旦大学重点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同步,具体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2008-4-18